還原萱萱被通報過程!一家4口吃飯警上門 母護男友「摔倒」打發

▲臺中北屯某社區傳出命案,一名女童萱萱被生母男友打死。(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2歲女童萱萱被媽媽男友林男活活虐死,手段極其殘忍引起撻伐。檢方起訴資料顯示,曾2度有民衆發現萱萱眼睛瘀傷而報案,質疑警方爲何沒第一時間法辦林男?警方稍早迴應還原事發時,前往查處經過。

第五警分局指出,去年12月6日接到報案時,是發現一名男子(應爲林男)載着萱萱,看到孩子臉部有瘀青,認爲有異常而報警,北屯所員警獲報後,調閱車籍資料與車行軌跡,發現該輛機車往太平區前進,未找到住所,遂找上車主,但林男掛員警電話,拒絕訪查,聲稱萱萱是跌倒。

隔了3天、12月9日又有民衆在社區大樓旁發現萱萱臉部有傷,認爲有異常而報警,這次轄區文昌所員警前往瞭解,找到住在大樓內的林男等一家4口。但是,當時林男與生母楊女以及萱萱和另名妹妹,當時正在屋內吃飯用餐,員警初步認定現場並無特殊狀況,但看見萱萱傷勢確實有異常而追問,楊女跳出來說孩子是摔倒,袒護林男。

文昌所員警仔細觀察,仍決定拍下萱萱傷勢留存,但依照當時所掌握事證,僅能以「脆弱家庭」通報臺中市社會局,而非「兒虐通報」;又依照現場情況與並無掌握特定事證,現場員警判斷無法以公訴罪妨害幼童發展罪嫌將林男或楊女移送,倘若要以傷害罪嫌移送,當時也無告訴人。

因此,警方依照職責,通報給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查處,是否要進行安置,權責是在社會局。

▲▼林男曾以膠帶封頭凌虐萱萱,又以鐵製伸縮杆毆打。(AI協作圖/記者許權毅製作,經編輯審覈)

臺中市社會局說明,去年12月警方曾通報脆弱家庭,因通報事由爲兒少發展不利處境,不是受虐、不當對待等兒少保護情事,所以臺中市家防中心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篩派案原則「保護案件於服務階段,如有新通報脆弱家庭服務事件,應派案原保護社工併案處理。」把案件轉由臺南市家防中心續處。臺中市家防中心也強調,這案件處理過程,都依照衛福部權責分工規定辦理。

檢警追查,林男跟楊女帶着2名小孩先後居住在臺中市太平區與北屯區租屋處,林男先後以丟入洗衣機內並關上蓋子、用透明膠帶黏捆、丟進衣櫥內並關上櫥門、關進廁所,以及徒手毆打、持伸縮杆揮打、拋摔撞牆、牀舖等方式凌虐萱萱,直到今年2月14日孩子死亡,檢方近日以凌虐致死起訴林男、過失致死起訴楊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