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博田醫院院長爆「找廠商代刀」 衛生局開鍘...重罰100萬
▲博田醫院又一起爭議!院長謝榮豪找廠商代刀長達5年。(圖/記者許宥孺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臺中榮總先前發生廠商上手術檯執刀引發議論,未料高雄博田醫院也發生類似事件,而事主竟是院長!高雄市衛生局今(4)日無預警前往醫院調查,院長謝榮豪坦承自2020年起即允許醫材商進入手術房執行手術行爲,衛生局依《醫師法》、《醫療法》先對謝榮豪、博田醫院各裁處50萬元罰鍰,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媒體報導指出,博田醫院椎間盤手術讓廠商代刀30分鐘,爆料影片顯示手術室內除了開刀助手醫師、刷手護理師、麻醉護理師跟主刀醫師謝榮豪外,還有一名醫材廠商就在手術檯無菌區執行手術行爲,遭疑是中榮案翻版。
衛生局表示,先前並未接獲相關檢舉或陳情,今日獲悉後即前往博田國際醫院調查,經初步調查,謝姓醫師坦承於2020年起即允許醫療器材商人員於手術室內量測連結橫杆及混合骨水泥等行爲。
▲博田醫院院長謝榮豪遭爆料找醫材商代刀。(圖/翻攝自醫院官網)
衛生局依《醫療法》108條,裁處博田醫院最高罰鍰50萬元整,並暫停謝姓醫師手術排程1個月進一步調查釐清;針對謝姓醫師違規行爲,依《醫師法》裁處最高罰鍰50萬元,全案調查後將移付醫師懲戒;涉執行醫療行爲的廠商人員也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根據《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28條之4規定,醫師聘僱或容留違反第28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依據《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醫療機構容留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