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抗告成功!毒駕喪屍滿載瓦斯桶自撞獲請回...高院打臉了
▲▼ 員林市瓦斯車司機(穿橘T)毒駕自撞路邊車。(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抗告成功! 一名有毒品及過失致死前科的39歲江姓瓦斯行員工,上月30日駕載滿瓦斯桶的小貨車於員林市肇事,警方驗出其安非他命及「喪屍煙彈」陽性反應。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以「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等由裁定無保請回,引發民衆砲轟,基層員警崩潰,檢方不服抗告,臺中高分院今(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審。
▲員林市瓦斯車司機毒駕自撞路邊車(紅圈處)。(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彰化地檢署指出,江男以駕駛載運瓦斯桶爲業,近年卻反覆施用毒品,且曾有駕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及毒駕前科。此次再度施用毒品後載運危險物品上路,毫不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檢方強調,江男行爲已嚴重危及道路交通與公共安全,具高度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然而彰化地院先前裁定認爲,卷內證據不足以認定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狀態,且無具體事證顯示有反覆實施之虞,故無預防性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迅速抗告,臺中高分院今日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更裁。彰化地院表示,因需完成傳票送達程序,預計最快將於8日(一)重新開庭。
▲員林市瓦斯車司機毒駕自撞路邊車無保請回。(資料圖/記者唐詠絮攝)
日前法院原裁定嚴重打擊警方士氣,第一線員警感嘆,冒險攔查逮捕的毒駕犯嫌竟遭當庭釋放,形同否定即時遏制毒駕的必要性,恐無形中助長毒犯氣焰,民衆更是炸鍋,砲轟難道要等到出人命,檢方則重申,將全力維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絕不容許毒駕者橫行街頭。
▲瓦斯車窗破了一個大洞。(資料圖/記者唐詠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