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調查結果臺灣屬10%組別 經濟部:臺灣在稅率上有相對優勢
301調查結果臺灣屬10%組別,經濟部表示,臺灣在稅率上有相對優勢。圖/本報資料照片
美國商務部將以強迫勞動爲由,援引301條款對貿易伴課徵10%或12.5%的關閱稅。經濟部表示,將會配合臺美談判小組行動,與美方持續保持密切聯繫,考量臺灣已是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稅率有相對優勢,臺灣應不會受到不公平對待,我方將盡力爭取及鞏固我國國家及產業利益。
經濟部指出,美國商務部3月12日針對60個經濟體未有效禁止強迫勞動製成品進口啓動301條款調查,並於本6月2日完成認定程序。調查期間共收到近60位證人之證詞及逾500份書面意見及反駁意見。
經濟部說明認定結果,包括臺灣在內,有54個經濟體被認定「未實施且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另有6個經濟體被認定未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包括加拿大、厄瓜多、歐盟、印尼、墨西哥及巴基斯坦。
根據USTR認定,各受調查經濟體未能禁止及有效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之情形,屬「不合理」(unreasonable);允許利用強迫勞動之企業以較低成本生產,扭曲市場競爭條件;損害未使用強迫勞動企業之獲利能力;並助長規避現有強迫勞動進口禁令之行爲。
因此,美國對於「已實施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已於ART中承諾實施並執行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禁令」,或「已實施部分禁令且具實際禁止效果」之經濟體,擬加徵10%關稅,臺灣屬於此類。其他經濟體則擬加徵12.5%。
不過,經濟部強調,美方目前公佈的內容仍屬擬議方案,尚未成爲正式措施。依據美國商務部規劃,後續仍將進行公開意見徵詢及公聽程序,包括6月22日前受理公聽會出席申請與證詞摘要、7月6日前接受書面意見,以及7月7日舉行公聽會,相關利害關係人可在公聽會後5日內向美方提出意見書。